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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实施人才派遣服务制度

作者:maoch日期:2004-06-03来源:

吉林实施人才派遣服务制度


    日前,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与长春大学举行了人才派遣签约仪式,10名学生成为人才派遣的第一批签约者。这是吉林省为适应人事制度改革需要,首次在高校采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特殊规定提供人才派遣服务这种新的用人机制。

    吉林省实施的这项人才派遣用人机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其岗位需要与人才派遣方推荐的人才进行双向选择,以完全派遣、转移派遣、减员派遣、试用派遣等方式委托人才派遣方进行人才派遣。派遣方接受委托对派遣人才的人事档案、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诸多业务进行人事代理。委托人才派遣的用人单位、人才派遣方、被派遣人才依据国家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及“人才聘用合同”。

    据了解,吉林省人事厅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实施的人才派遣机制包括:免费为委托人才派遣单位提供人才招聘服务;免费为委托人才派遣单位所需人才提供社会保险福利服务(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等);免费为委托人才派遣单位所需人才提供户籍管理服务等。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