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寓学生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工作
第一条:寓管会工作流程:
一、 每学期初由各部门向主任递交该学期的《工作计划书》,经部长会讨论,形成该学期《寓管会工作计划书》。
二、 各项活动举办前,须做出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所需的物品,经费预算,活动地点等。活动计划书与资金预算应报主任批准。
三、 各项活动经部长会议通过后指定某部门或某几个部门负责,其他各部门应积极协作、互相配合。
四、 活动结束后,各活动负责人应在活动完成一周内向办公室上交活动总结。总结应包括活动总体情况、活动效果、活动成功经验以及不足的反思。
第二条:寓管会工作制度
一、 寓管会成员产生的方式可以有多种,如自荐,或者由寝室和楼层同学推荐,由同学选举或由班级推荐方式来产生并在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 寓管会成员应树立良好的形象,以身作则,遵守学校的纪律,了解所辖区域公寓的基本情况,主动热情负责地开展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三、 寓管会负责学生公寓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并通过正确的定位和选择来开展寝室文化的建设;
四、 要积极协作管理部完成各项管理任务,落实具体的宿管工作,积极对寝室文化的建议和意见;
五、 寓管会监督和保障学生的住宿权利的落实以及学生公寓管理手册的实施,参与学生公寓纪律,卫生检查,对不良行为有权利做出相应的处理。积极组织本公寓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寝室文化建设活动,配合公寓中心开展各项公寓综合治理工作;
六、 协助管理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协助查禁违章用电,参与日常治安和日常的巡视工作;
七、 协助管理部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参与作息制度的执行,内务管理,公共场所管理,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必要的防范措施,协助公寓管理员处理公寓违纪和突发事故;
八、 加强与同学间的沟通,充分发挥寓管会与广大同学的桥梁作用,及时了解收集广大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对公寓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对同学生活中的困难,应及时帮助解决,尽可能为广大同学生活提供便利;
九、监督公寓中心各部门的服务管理工作,有权对其工作提出质疑,并代表广大同学的利益来思考工作,对同学提出各种合理要求及时与公寓中心沟通,及时解决。
十、 围绕工作重点,开展面向在住学生的宣传工作,同时积极向校刊校报等媒体投送稿件,协助管理部开展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并且向同学宣传公寓的管理制度;
十一、 协助做好迎接新生,毕业离校等其他工作。各校区管理部对成绩比较优秀的寓管会成员直接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选举,并且优先推荐学校的"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第二章 例会
第三条 例会制度
一、 每周寓管会各个部门领导开一次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准备下一周工作。例会由副主任主持;部长应立即将会议内容向部员传达。
二、 各部门按实际情况自行组织例会,要求至少每周一次,总结一周来的工作提出对未来一周内的工作计划,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并附详细会议记录交办公室作为部门年终评定。
第三章 奖惩
第四条 奖惩制度
一、 寓管会对成员采取量化考核评分,并且按照评分结果给予适当的惩罚和物质精神奖励;对学习刻苦、工作积极肯干、工作能力强、任劳任怨、 严格要求、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在综合测评时按规定给予奖励。每学期工作结束时按照平时的表现评出特等贡献奖和优秀个人奖等奖项,给予适当的物资和精神奖励。对符合"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的,可推荐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 对于工作拖拉,无故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且累计三次者,由各部负责人提出警告,如仍无改进,经部长会讨论通过即可将其做除名处分。
三、 寓管会内部各种会议、值班、活动无故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有事向负责人请假,准假后方可。无故三次不到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四、 如工作不能承担所应负担的责任,由副主任或部长会40%的人提出,即可请主任主持部长会对其进行弹劾。
第五条 弹劾程序:
一、 由主任宣读弹劾程序。
二、 被弹劾人对部长会成员作汇报工作,自我总结。
三、 与会者投信任票。
四、 信任票数若低于60%者,降职或免职处理;超过60%者,向大会做道歉后继续任职。
第四章 值班
第六条 值班制度
一、 值班时间:每天晚6点--9点。
二、 值班出勤:当天值班人员接到通知以后必须出勤,无故不能缺勤,如果事情特殊,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或与别人换班。值班不能迟到,如果迟到须在记录上标明。
三、 值班记录:当天值班人员须把当天所发生的事情详细地记录在值班记录上,包括时间、人物、事件内容,未填写值班记录者按位值班论处。
四、 在值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接待来客须热情周到,处理所发生的事件须遵照公寓管理委员会有关制度行事,并把过程进行详实记录。如果有电话打入,须说明是"寓管会",说话要礼貌,口气要缓和。如有重要事情发生须向负责人报告。
五、 值班人员要整理文件,保持办公室整洁。
六、 值班的情况作为寓管会成员的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记录在平时的考核中。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七条 经费管理制度
一、 寓管会的经费开支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 每月各部向办公室递交《经费预算计划》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审批后形成《寓管会经费预算》。
三、 举办活动之前相关部门应提前交活动经费预算,由主任审批后交活动举办部门执行。活动结束后,应将活动资金使用情况附发票及经手人上交办公室。办公室有权利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各部门有义务作出解释,对活动资金超出预算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四、 活动经费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要随意扩大使用余额。大规模物品购买应到便宜的批发市场集中购买。
五、 报销时必须出具统一的正规的发票。发票不得随意改动。发票内容必须详细,原则上对食品、交通和通信不予报销。
六、 办公室将上交的发票进行登记。列明活动项目、发票物品、金额、时间、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