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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的意见

作者:admin日期:2004-05-13来源: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的意见

各高校、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中心、上海高校后勤发展中心:
       为落实教育部、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的服务与管理,特提出如下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做好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工作。
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对此负有第一责任。学校领导要充分重视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工作,把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组织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加以落实。
学校要参与新建、改建学生宿舍(公寓)的规划,按教育部、市政府提出的有关要求,以方便学生生活和学习为前提,落实和完善学生宿舍(公寓)的各项设施。
要加强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机构的建设。校内或由学校为主体建设的学生宿舍(公寓)应成立分管书记或校长担任负责人,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管理委员会,同时设立专门的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工作和学生教育工作。由企业投资建造或向社会租赁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学生宿舍(公寓),也要成立管理委员会并吸纳有关投资企业或物业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如有多所学校学生入住,则管理委员会由各高校共同组成,其负责人由各校领导轮流担任。
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的物业管理部门承担着"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其主要职责是为入住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以规范合理的管理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物业部门要在学校的领导下,充分依靠学校各级党政组织,结合宿舍(公寓)管理实际,做好学生宿舍(公寓)的物业管理工作。
二、严格规章制度,确保学生宿舍(公寓)的规范管理。
要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要在学校、学生、业主、物业管理等单位和个人之间建立有效的契约关系,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要建立学生宿舍(公寓)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制度,确保大学生在住宿、用水、用电、防火、防盗等方面规范有序;要建立学生宿舍(公寓)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学生宿舍(公寓)安全;要制订《学生宿舍(公寓)文明守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学生的宿舍(公寓)行为,促进宿舍(公寓)文化建设;要制定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公寓)的制度,从辅导员的人员选派、工作内容、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并督促执行。
三、落实辅导员进宿舍(公寓)制度,全面推进"三结合"管理。
要建立"辅导员进宿舍(公寓)参与管理,学生自我管理和社会化物业管理"三结合的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模式,在辅导员的统一组织下,通过三方的协调配合和相互沟通,形成强化学生宿舍(公寓)管理的合力。
学校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品学兼优的辅导员进住每幢学生宿舍(公寓)。辅导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行为指导工作;要和所在楼的物业管理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帮助解决学生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组织建立以楼长、层长和寝室长为主体的学生管理队伍,在舍区内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党、团组织活动。要发挥参与管理的学生和有关学生代表的积极性,组建宿舍(公寓)楼学生民主监督机构,及时反映学生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并监督本楼各项制度的执行。物业部门要设置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四、制订竞争性物业服务机制,提高学生宿舍(公寓)的物业服务水平。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学校对学生宿舍(公寓)的物业管理要建立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标。首先要依据相关物业服务的规定和标准,制定学生宿舍(公寓)的各种服务要求和奖惩制度;然后要面向社会(包括校内服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程序和严格公正的考核,选定物业服务单位;要依据所制定的物业服务要求和标准,用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与评估。对工作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单位,根据规定及时撤换。
五、落实教育部、市政府有关规定,规范学生宿舍(公寓)收费。
高校学生宿舍(公寓)建设是一项长期投资,各级政府给予了政策优惠,其投资回报应坚持保本徽利与企业无形资产增值相结合的原则。高校学生宿舍(公寓)住宿费应控制在教育部和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指导标准之内,不得在住宿费之外再以物业管理费等名目收取费用。要把建设还贷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用明确分开,保证学生宿舍必要的物业管理费用。对于社会投资建造的校外学生公寓,如果确因建设成本较高,按现行收费标准还贷困难的,可通过测算由学校补贴物业管理费用。租赁的校外学生宿舍(公寓),可参照相关标准、经市物价部门审批后亮证收费。
六、完善学生宿舍(公寓)管理的监督机制。
学校要完善对学生宿舍(公寓)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代表学生的利益定期检查或抽查物业管理到位情况。要经常收集学生意见,反映给物业管理部门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学生。要对入住学生宿舍(公寓)的辅导员工作业绩进行监督考核,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工作不到位的辅导员要及时调整。要建立学生宿舍行为的督促和评定机制,把学生入住期间的遵纪守法、文明住宿情况与品德鉴定、优秀学生评选以及奖学金评定等结合起来。要落实学生宿舍(公寓)的卫生检查制度,并及时公布检查和整改情况。
七、组织各种宿舍(公寓)文化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宿舍(公寓)文化氛围。
要适应学生住宿的新情况,组织开展学生舍区党、团组织活动,开展宿舍(公寓)的特色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学生共同努力营造团结进步、健康向上的氛围。要把学生宿舍(公寓)的服务管理和文化建设列入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之中,保证相关工作覆盖到位。要在舍区和各楼之间开展文明楼的创建活动,将卫生状况、寝室文化j行为修养和党团生活等方面纳入评比标准。
八、提高安全意识,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要加强学生宿舍(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学生宿舍(公寓)的安全程度。要根据学生宿舍(公寓)所在区域、房型、规模等设立安全保卫职能部门,制定相关强制性安保制度,落实必要的防范经费和设施,明确安全责任。要与所在地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协作,大力开展周边地区的环境、治安以及宿舍(公寓)内的消防整治工作。要做好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杜绝违章用电、私拉乱接电话线、电源线和电脑线以及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现象。
九、推进标准化学生宿舍(公寓)建设,全面提高学生宿舍的管理水平。
为落实上述要求,提高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水平,市教委将推进上海市高校标准化文明学生宿舍(公寓)创建活动。通过制订标准化建设的指标体系,组织评估验收,督促整改提高,总结挂牌表彰等措施,全面提高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的综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