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山西首次面向社会启动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这标志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这个省将不能从事教师职业。
山西省规定,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七种。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和在学期间缺少教育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要参加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已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要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据《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