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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学生公寓洗衣机管理规定

作者:admin日期:2004-04-15来源:

中南大学学生公寓洗衣机管理规定

1、由宿管服务部管辖的每栋公寓的门卫值班员或指定专人到物业中心综合服务部领取洗衣卡。
2、由公寓管理员或门卫值班人员向学生出售洗衣卡。
3、各栋公寓领卡人每半月或一个月向中心综合服务部上交洗衣款,服务部必须及时将洗衣款交集团财务部。
4、发放洗衣卡和收回、上交现金必须建立登记制度,出现差错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5、不准在洗衣房吸烟、使用明火、取暖。
6、洗衣房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7、经常检查洗衣机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或故障,及时维修,确保洗衣机正常运转。
8、值班人员领卡时必须和服务部管理人员逐张验证确认充值,出售洗衣卡时要通过洗衣机确认洗衣卡充值后方可售给学生。
9、禁止超重时洗涤衣物。严禁学生在洗衣房从事其它活动或非法偷电。
10、确保洗衣机无人为损坏,如果有洗衣机被人为损坏,又找不到当事人,当班人员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11、经常检查洗衣机电源插座,发现有烧糊、冒火、冒烟等现象,及时断电并立即报修。
12、各宿舍值班员必须经常清洗洗衣间,做到卫生整洁,严禁在洗衣机上堆放杂物,经常擦洗洗衣桶,确保洗衣桶光亮无污垢。
13、毕业生或其他离校学生在离校时,通过值班人员办理退卡手续,必须通过洗衣机确认未洗完的次数,连同洗衣卡工本费退钱给学生,并由学生、值班员共同签字,办理正常的退卡手续。未办手续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