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就业
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共出台了14个关于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新时期毕业生就业政策框架。其中,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就业的政策主要有:
―――对原籍在东部和中部地区的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到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可提前定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高定工资标准。
―――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工作,经过两三年锻炼,各级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从中选拔优秀人员到县、乡(镇)机关、学校或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工作,或充实到基层金融、工商、税务、审计、公安、司法、质检等部门。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的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时,可适当降分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国家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一年至两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