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动态

从实际出发方便学校和社会 青岛精简教育行政审批项目

作者:maoch日期:2004-02-10来源:

 

从实际出发方便学校和社会  青岛精简教育行政审批项目

 


   “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情塑造未来”,成为山东省青岛市教育系统新学期亮出的旗帜。近日,青岛市教育局从实际出发方便学校和社会,向社会公布再次取消13项行政审批项目。至此,该市教育行政审批项目从2001年的54项减少到2003年的28项,到2004年仅保留15项。审批手续减少了,群众办事不用多跑腿了。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教育局作为该市行政审批项目最多的部门之一,率先从精简行政审批制度入手,共计保留15项审批项目,其中审批2项,核准4项,审核2项,备案7项,方便了社会和群众办事,树立了教育的良好形象,在2003年青岛市年度行风评比中总分名列前茅,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比2002年又提高了2.6个百分点。

  在审批项目数量不断减少的同时,审批条件、程序和时限也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全市软环境建设等审批事项特事特办,除对学校设立等重大问题实行三级审批外,对教育系统因公负伤评残认定、学生免学、缓学及多数备案事项实行办事人员一级审批制度,其余事项实行办事人员、处室负责人两级审批制,行政审批时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律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

  审批方式有了明显改进。一是对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教育人事、招考和职教3个政务服务大厅,对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实行“一个窗口”对外,设专门地点、专人负责办理;二是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力量办学年检,主动与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联系,实行联合年检,方便了学校和社会;三是在涉及民办学校、教师的有关审批事项中积极推行了网上审批,为学校和社会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

  审批行为更加公开透明。青岛市教育局推行“阳光操作”和政务公开制度,在规范审批条件、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的基础上,通过网络、报刊全面公开了15项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条件、办事程序和办理时限。

  审批行为过程监督力度加大。为有效监督行政审批行为的实施,2002年以来,实施《青岛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和《青岛市教育局机关行政效能监督办法》,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取消、调整、实施和监督作出了全面规定,承诺依法设定行政审批事项,并设立监督机构和电话,实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审批事项,从设立到行政审批行为的具体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避免了行政审批行为的随意性。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