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要求
全力维护学校的治安和稳定
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0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1月1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去年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审议了2004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在会上讲话,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悉,2003年,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大量工作。各地在强化学校内部治安管理,提高学校自我防控能力的同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调查摸排,针对学校及周边的突出治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确保了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但是,目前一些地方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不容乐观,涉及学校师生的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仍然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抓整治工作不到位,影响学校治安的突出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王胜俊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把维护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要从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出发,全力维护学校的治安和稳定。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突发事件的解决,把可能引发学校重大治安问题、群众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加大调处力度,防止发生大的事端。
王胜俊要求,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犯罪,着力排查整治学校及周边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大力加强治安防范,防止发生恶性的刑事犯罪和严重治安案件。学校要对校内的治安管理负责,在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上下功夫。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综治委牵头,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级综治委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综合治理年度检查考评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责任追究,切实把“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责任追究挂起钩来,建立健全监督查究机制。
王胜俊强调,要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各地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学校与地方共同协商、及时解决问题的畅通渠道。要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健全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推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同时,注意发挥社区职能,建立预防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职责任务和选聘、管理工作,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推动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主持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及文化部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在会上介绍了本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桂晓风、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杨树德、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杨岳及信息产业部、建设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