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要求全市各校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控自查
为了严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反复,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建立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北京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办公室将于近期对全市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就教育系统开展防控非典型肺炎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提出要求:1、防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制定、防控措施的落实计划等。3、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防控措施的不足和漏洞,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还要求各单位、各学校的领导班子对于防止非典反复工作应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防控非典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迅速行动、集中力量和时间,全方位检查防控非典措施落实情况,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北京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办公室规定,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各单位、各学校立即进行自查,并于11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市教委学校后勤处。在此期间,市教委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查。11月10日后,市非典办将责成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对重点单位进行督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3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