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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示外收费家长有权拒缴

作者:maoch日期:2003-10-16来源:

 

陕西公示外收费家长有权拒缴

  

    陕西省委、省政府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上告知学生和家长:对各种教育收费,除公布的项目外,其他收费项目均属乱收费,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缴;对没有使用正规收费票据收费的,家长有权拒缴。

  据了解,今年陕西的国家级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行“一费制”,即“初中学生每生每学期不得超过150元,小学生每生每学期不得超过92.5元的标准,除此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陕西省物价局负责人在会上强调,要加强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行教育成本调查制度。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今后凡调整重要的教育收费标准,应按照《价格法》规定举行听证会后,报省政府批准。据悉,近期陕西省有关部门将携手合作,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检查,重点对义务教育、高中阶段、高校收费方面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据《中国教育报》)